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私自早退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對于員工早退回家途中出車禍是否屬于工傷,人民法院有截然不同的兩種判定結果。
二、上下班途中闖紅綠燈受傷,算工傷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勞動者受到非本人主責的交通事故才能認定為工傷,勞動者上下班途中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是否屬于工傷取決于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只要勞動者不承擔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就可以認定為工傷。
三、交通事故同等責任,算工傷嗎?
勞動者承擔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都是屬于非本人主責,應當認定為工傷。
五、上下班途中騎自行車撞到施工牌受傷,算不算工傷?
因為施工方屬于違法占道施工,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六、為抄近路,下班步行走高速公路發生事故,算工傷嗎?
進入高速公路應急車道行走,其行走的“路”不具有合理性。判決不予認定工傷。
七、如何確定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時間?
合理時間應為職工以上下班為目的的在途時間。
八、下班回家途中去買菜,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下班以后去買菜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如果下班直接去買菜發生交通事故的,并且不是主要責任的,按現行規定,可以認定為工傷的。
九、去父母家、女朋友家算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嗎?
十、辦完離職手續回家途中,算不算上下班途中?
雖然事發當日王某與公司已經辦理了離職手續,但勞動者離職當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組成部分,故應當認定王某在離開公司之時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仍然存續,之后其離開公司回家的行為應當視為下班,屬于工傷保險條例中應當認定工傷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