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市住建局在官網公布了《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單位住房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向公眾征求意見和建議。意見稿提出,單位住房基金的75%用于向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的職工發放住房貨幣補貼,25%用于已售公有住房共用部位、設施維修(含對已售公有住房加裝電梯)。

意見稿介紹,單位住房基金的來源包括兩個:單位出售公有住房(含存量公有住房)和房管部門出售直管公房回收的資金(包括職工將其已購公有住房上市時,應向單位補交的價款)。
針對單位住房基金的使用范圍,意見稿提到,單位住房基金的75%用于向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的職工發放住房貨幣補貼,25%用于已售公有住房共用部位、設施維修(含對已售公有住房加裝電梯)。
重組或兼并的企業,其住房基金由重組或兼并后的企業管理、使用;
關閉、破產的企業,其住房基金(發放住房貨幣補貼部分)首先用于向本企業符合住房貨幣分配條件的職工發放住房貨幣補貼,剩余資金可由企業、上級單位或托管單位統籌安排使用,用于房改房維修的住房基金交由上級單位或托管單位管理,仍專項用于房改房共用部位維修;
撤銷的單位,其住房基金由上級單位或托管單位管理、使用。
單位住房基金屬于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所有,實行專戶管理、?顚S、使用單位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單位住房基金使用用途符合專款專用規定的,由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資金的通知。
申請使用的單位住房基金,必須通過銀行轉賬,不得支取現金,如項目有變化或暫不使用等涉及變更的,須報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并及時把住房基金返還到住房基金專戶。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截留或挪用。
相關閱讀:河南推大學生預繳公積金政策:每月繳1008元享上限60萬元貸款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3-12-01 16: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