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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起廣東“積分入戶”適用對象擴大至在粵務工的城鄉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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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了解到,從今天起,廣東省開始實施積分制入戶新政策。根據新政,廣東省申請“積分入戶”的適用對象擴大至在粵務工的城鄉勞動者,并提高了技能、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指標的積分分值。
此外,為促進農民工進一步融入城鎮,新政中強調各地需積極推進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公辦學位緊張的地區應實行農民工隨遷子女憑積分制入讀公辦學校制度,并按人口增長需求合理規劃學校建設增加學位。”
積分除了入戶還可享公共服務
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經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廳、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等12個部門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和融入城鎮的意見》(下稱《意見》)。
根據《意見》內容,申請廣東省積分入戶的適用對象范圍將進一步擴大,由“在粵務工的農業戶籍勞動力”擴大至所有在粵務工城鄉勞動者,即在廣東省務工的農村戶籍人員和城鎮戶籍人員均適用農民工積分制入戶政策。
其次,《意見》還擴大了積分使用的范圍,由原先僅用于積分入戶擴大至享受城鎮公共服務。對參與積分并達到一定分值的人員,可根據積分情況享受相關公共服務,積分達到規定分值時,可申請入戶城鎮。
此外,《意見》還優化了積分指標,縮小高低學歷分值差距,加大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繳納社會保險年限的分值和比重。
三大變化
優化指標
“高級技師”加分比“博士生”高30分
記者了解到,今起施行的《意見》中,對于省統一指標及分值做出了進一步調整,縮小高低學歷分值差距,按照原標準,只有初中學歷的申請人在“文化程度”中只能加5分,調整后的分值為20分,高中或中技、中職的分值也由原來的20分提高到40分,而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分值仍維持80分不變。
據悉,《意見》加大了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職稱的分值,“初級工”及“技師”的分值提高了10~30分不等,還新增了“高級技師、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一級、高級職稱”一職,加分分值高達110分,也就是比研究生、博士生的加分還要高出30分。對此新政規定,要鼓勵技能型外來務工者入戶,提高國家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指標的積分比重。各地可根據實際,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需持證上崗的證書納入積分范圍,參照相應級別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設置積分指標。
此外,《意見》提高了繳納社會保險費年限的積分分值和最高分值,由原來“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滿一年積1分。總分最高不超過50分”提高至“每個險種每滿一年積1.5分,總分最高不超過75分。”
慈善捐款做義工不再列入加分范圍
去年12月初,信息時報曾經推出專題報道《積分入戶博加分400申請者搶捐5000元》,指出在廣州競爭激烈的申請者中,有400多人為博10分加分,“突擊”前往市慈善會捐款5000元,此舉也引發了市民們的質疑:這種慈善行為是否太“功利”了?
昨天記者瀏覽《意見》時發現,雖然當中規定了“鼓勵獲得表彰獎勵和積極參加社會服務的優秀農民工入戶城鎮”,但分值表中原有的“參加義工、青年志愿者服務”以及“慈善捐贈,接受捐贈的單位必須是政府認定的慈善組織”的各10分的加分項目已取消,僅剩“參加無償獻血,每次2分,每年最高積2分,累積不超過10分”的社會貢獻類項目保留。
優化服務
農民工今后可落戶政府公租房
《意見》中指出,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城鎮工作開展一年多來,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仍然存在政策不夠完善、部門協調不夠到位、辦事程序不夠簡便、配套服務不夠優化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積分制入戶城鎮工作的深入推進。
為此,《意見》中規定需簡化辦理手續。其中包括:“積分指標中涉及的證明材料需要審核,能通過信息系統驗證的,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劃生育、公安等相關部門要向受理部門開放信息系統驗證功能,由受理部門直接審核。”也就是說,將減輕申請人的“自證”負擔。
此外,《意見》中的新規為成功申請的外來工提供了落戶便利。當中規定,“各地要放寬集體戶設置條件,企業、社區居委會均可設立集體戶,具體條件由各地設定。入戶城鎮的農民工可落戶在政府提供的長期租賃房或公共租賃房,或與親戚朋友搭戶。符合入戶條件的人員(含入集體戶的人員),可申請其符合條件的隨遷人員同時辦理入戶手續,受理部門應予以一并辦理。”
融入城鎮
積分用途擴大:可入學入住公租房
記者了解到,本次實施的《意見》還擴大了積分使用的范圍,由原先僅用于積分入戶擴大至享受城鎮公共服務。對參與積分并達到一定分值的人員,可根據積分情況享受相關公共服務。
目前東莞、深圳以及廣州市番禺區等地已經推行了“積分入學”的措施,而《意見》中要求,各地要統籌安排,落實積分制入戶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積極扶持面向農民工隨遷子女招生的民辦學校。當中特別強調:“公辦學位緊張的地區應實行農民工隨遷子女憑積分制入讀公辦學校制度,并按人口增長需求合理規劃學校建設增加學位。”
此外,《意見》要求逐步將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將有穩定職業并在城鎮居住的農民工逐步納入以公共租賃房為主的住房保障體系,按農民工占本地常住人口的比例,劃出一定數量的保障房,通過積分制保障農民工平等享受住房保障待遇。鼓勵社會組織和企業出資建設農民工公寓,有條件的地區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即通過由政府長期整體租賃的方式,將其納入統一公共租賃房管理。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2-1-6 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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