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你辦社保、幫你找工作,聽上去全是樂于助人的好事,背后卻是騙你沒商量。恩平男子岑某就是這樣先后讓18人上當,被騙金額高達150余萬元。近日,恩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結此案,岑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2萬元。同時,法院責令岑某退賠各受害人的損失。
借高利貸無力償還,忽悠親友“補繳社保”
岑某早年間為了建房向他人高息借款,逐月償還高額利息使他慢慢無法承受。2014年3月至11月期間,他憑借自己以前在基層政府機關工作的背景,通過虛構“認識社保局工作人員,可以搞到社保退休內部指標,只要交一定社保費及戶口本、身份證等材料,就能幫忙辦理社保補繳手續(xù),且比正常途徑便宜,辦卡時間短,辦好后可以按月領取退休金”等相關事實實施詐騙。親朋好友聽說他能夠幫忙辦社保,先后有18人找到他或通過其他人代交了費用及有關材料。隨著時間的推移,被害人并未按時拿到社保卡,心生懷疑,紛紛聯(lián)系岑某,然他已不知去向。此時,各被害人才發(fā)現(xiàn)自己上當受騙了。此外,岑某還謊稱有能力幫助介紹工作,或者謊稱有親戚得病急需用錢等,實施詐騙。
法官提醒:勿輕信所謂“認識內部人員”
2014年12月,被害人馮某等多人先后報警。公安機關立案后立即開展網上追逃。2015年11月,經辦案民警偵查,在江門江海區(qū)某小區(qū)發(fā)現(xiàn)岑某行蹤,并當場將其抓獲。案件告破,馮某等18名受害者被詐騙金額共計157.7萬元。案發(fā)前,岑某退回被害人馮某16萬元、莫某10萬元,其余贓款全部被他用于償還高息借款。
法院經審理認為,岑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其自愿認罪,在案發(fā)前已退還部分贓款,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裁判。
法官提醒,辦理社保是公民到齡享受相應保障的前提,國家有嚴格的法律規(guī)定和規(guī)范的辦理程序,社會公眾應嚴格依照法定流程到社保主管部門進行辦理,謹記貪小便宜吃大虧。對于不符合辦理社保政策要求的情況勿要。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6-01-15 1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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