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微調限購政策吸納人才40歲以下外地碩士買房無需社保證明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9日發布《關于明確住房限購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對現行限購政策進行微調,其中明確:對于非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擁有高級職稱的,購房時無需提供個稅或社保證明。此舉顯露出南京對高層次人才的渴求與接納態度。這也是自去年9月25日南京重啟限購以來,首次放寬非戶籍居民家庭購房條件。
根據這一《通知》,對于非南京市戶籍的居民家庭,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高級職稱(含副高級和正高級)、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購房時只要能提供與在寧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則無需提供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證明。
業內人士認為,南京未來產業發展需要高新專業人才支撐,對碩士及以上學位人群放寬個稅或社保要求,正是順應政府人才引進之需。
《通知》還對幾類情況是否執行限購政策進行了認定。例如,因贈與取得不動產的,須按住房限購政策執行;因司法判決、司法調解取得不動產的,不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因司法拍賣取得不動產的,按住房限購政策執行,購房者需具有購房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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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7-05-11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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